家庭幫傭
資格一 ( 115年4月13日起開放申請)
一、一般育兒家庭 (就安費 5,000元/月)
- 1.單一子女:家中有 1 名 未滿 12 歲 的兒童。
- 2.點數累計:家中成員累計點數滿 4 點。
二、優先照顧家庭 (就安費優惠 2,000元/月)
- 1.罕病/身障/特境:12歲以下罕病/身障/特境,或6歲以下發展遲緩。
- 2.單親或身障家長:12歲以下兒童且家長為單親或身障者。
- 3.多子女家庭(2名):2名12歲以下兒童,且其中1名未滿6歲。
- 4.多子女家庭(3名):3名(含)以上未滿12歲之兒童。
應備文件
- 申請人(雇主)身份證影本。
- 戶口名簿影本(申請人與被看護人戶籍應在同一處)。
- 特定證明文件(罕病 / 身障/遲緩/特境家庭)。
- 申請表。
| 累積點數之標準 | |||
|---|---|---|---|
| 未滿12歲之子女 | 點數 | 年滿75歲以上之尊親屬 | 點數 |
| 未滿 1 歲 | 7.5 | 90 歲以上 | 7 |
| 1 歲至未滿 2 歲 | 6 | 85 歲至未滿 90 歲 | 3 |
| 2 歲至未滿 3 歲 | 4.5 | 80 歲至未滿 85 歲 | 2 |
| 3 歲至未滿 12 歲 | 4 (新制加碼) | 75 歲至未滿 80 歲 | 1 |
資格二( 115年4月13日前申請舊制)
一、家中有多胞胎子女
- 1.有三名以上之年齡6歲以下子女。
- 2.有四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子女,且其中二名為年齡6歲以下
二、以雇主親屬之年齡不同,且累積點數達16點以上(含)者,得申請核配外籍幫傭配額。
- 年齡之判定以向勞動部提出申請當日為準,以實際年齡計算之。
- 申請人與被看護人戶籍應在同一處,亦即需為同一戶籍之共同生活之親屬。
- 初生嬰兒需完成戶口登計記始得列入點數計算。
應備文件
- 申請人(雇主)身份證影本。
- 戶口名簿影本(申請人與被看護人戶籍應在同一處)。
- 印章
| 累積點數之標準 | ||
|---|---|---|
| 未滿6歲之子女 | 點數 | 年滿75歲以上之尊親屬 |
| 未滿1歲 | 7.5 | |
| 7 | 年齡滿90歲以上 | |
| 年齡滿1歲以上至未滿2歲 | 6 | 年齡滿80歲以上至未滿90歲 |
| 5 | 年齡滿79歲以上至未滿80歲 | |
| 年齡滿2歲以上至未滿3歲 | 4.5 | |
| 4 | 年齡滿78歲以上至未滿79歲 | |
| 年齡滿3歲以上至未滿4歲 | 3 | 年齡滿77歲以上至未滿78歲 |
| 年齡滿4歲以上至未滿5歲 | 6 | 年齡滿76歲以上至未滿77歲 |
| 年齡滿5歲以上至未滿6歲 | 6 | 年齡滿75歲以上至未滿76歲 |
資格三(外籍主管與高薪人士)
針對來華投資的外商主管或在台高薪專業人才,若符合下方表列條件之一,即可申請一名外籍幫傭
(若有特殊需要,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亦可申請)
應備文件
- 申請人(雇主)身分證影本或申請人外僑居留證及護照影本
- 經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聘僱許可函影本
- 印章
- 申請人(雇主)所任職公司開具之在職證明書正本(須載明雇主職稱及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)
依實際申請條件不同檢附證明文件
- 「以外資來華投資或工作申請」:
來華投資證明文件影本 - 「以公司營業額達標準申請」:
公司上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影本 - 「以年薪或月薪達標準申請」:
申請人上年度繳納所得稅繳款書或聘僱合約影本
| 條件 | 身分要求 | |
|---|---|---|
| 外資金額 | 新台幣1億元以上 | 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|
| 新台幣2億元以上 | 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| |
| 上年度營業額 | 新台幣5億元以上 | 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|
| 新台幣10億元以上 | 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| |
| 在我國繳納綜合所得稅 | 上年度薪資所得新台幣300萬元以上 | 公司、財團法人、社團法人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|
| 當年度月薪新台幣25萬元以上 | ||
| 若符合上述薪資條件,且年薪達新台幣200萬元以上或月薪達15萬元以上者,若在入國工作前於國外聘僱看護,得該聘僱名外國人 | ||

重新招募、承接外國人
- 外籍家庭幫傭期滿前四個月內,雇主可辦理重新招募,惟仍須具備上述申請條件(累積點數達16點以上)。
- 六歲以下之三胞胎以上之多胞子女。
費用說明
雇主負擔
聘催外籍幫傭的雇主負擔費用主要包含基本薪資、就業安定費、健保費、職災保險費,以及可能的加班費、仲介服務費和意外保險費。 其中,每月固定費用約為新台幣20,000元(基本薪資)+5,000元(就業安定費)+1,384元(健保費,雇主負擔部分)+54元(職災保險費)。
| 項目 | 金額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薪資 | $20,000 元 | 勞動部規定之最低薪資。 |
| 就業安定費 | $5,000 元 | 每三個月為一期,勞動部會寄發繳款單。 |
| 健保費 | $1,384 元 | 以投保薪資$28,590元計算。 |
| 職災費 | $54 元 | 勞保局會寄發繳款單。 |
| 星期日不休假 | 667x4=2,668元 (當月有4個禮拜日) 667x5=3,335元 (當月有5個禮拜日) |
要求無休需附加班費,每日667元。 |
| 意外保險費 | 依勞動契約規定 | 雇主應為家庭移工投保$30萬元以上意外險。 |
| 合計約 | $29,106~$29,773 元 | |
雇主負擔(外國人家庭幫傭)
聘催外籍幫傭的雇主負擔費用主要包含基本薪資、就業安定費、健保費、職災保險費,以及可能的加班費、仲介服務費和意外保險費。
其中,每月固定費用約為新台幣20,000元(基本薪資)+10,000元(就業安定費)+1,384元(健保費,雇主負擔部分)+54元(職災保險費)。
| 項目 | 金額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薪資 | $20,000 元 | 勞動部規定之最低薪資。 |
| 就業安定費 | $10,000 元 | 每三個月為一期,勞動部會寄發繳款單。 |
| 健保費 | $1,384 元 | 以投保薪資$28,590元計算。 |
| 職災費 | $54 元 | 勞保局會寄發繳款單。 |
| 星期日不休假 | 667x4=2,668元 (當月有4個禮拜日) 667x5=3,335元 (當月有5個禮拜日) |
要求無休需附加班費,每日667元。 |
| 意外保險費 | 依勞動契約規定 | 雇主應為家庭移工投保$30萬元以上意外險。 |
| 合計約 | $31,438~$32,105 元 | |
幫傭負擔
| 項目 | 金額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健保 | $443 元 | 移工負擔 |
| 體檢費 | $1,800~$2,500 元 | 各家醫院健檢費用不一,由外籍移工自行負擔,或依照勞雇雙方契約支付。 入境、半年、1年半、2年半,共4次時間須進行體檢。 |
| 居留證規費3年 | $3,000 元 | 每年1,000元, 由移工負擔。 |
| 服務費 | $1,500~$1,800 元 | 外籍移工繳交給仲介公司的服務費 |
| 護照 | $2,500~$5,000 元 | 移工負擔 |
雲林總公司
電話: 0928-801-188 / 0909-106-789 |
傳真: (05)596-13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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